2022年4月10日,唐某在某社交平台“快乐大姐770880”直播间,看到主播“郑某甲”声情并茂地演绎了一段离奇的悲情剧情。主播的演绎让唐某信以为真,出于对剧情中人物的同情,唐某通过直播间链接,在被告广西某有限公司经营的“某广西耀世专卖店”下单购买了一款商品,实付款2980元。唐某与主播“郑某甲”保持微信沟通,主播继续编造“商品稀缺、被坏人监控、停播避险”等情节,直至后续唐某发现所谓的悲情剧情全是虚构。
自己因被误导才产生购买行为,维权无果后,唐某将商品销售方广西某有限公司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同时将直播间运营者高某、平台运营方成都某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退还货款2980元、支付三倍赔偿金8940元,并要求商家在主流媒体公开道歉。
法院判决
法院指出,本案中,直播间运营者高某通过编造悲情剧情、演绎虚假故事的方式推销商品,未注明剧情为作品演绎,让唐某误以为是真实事件,出于同情陷入错误认知并产生购买行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同时,案涉商品的销售主体为被告广西某有限公司,唐某通过直播间推荐链接在该公司经营的店铺下单,案涉订单也注明系直播间推荐购买,经营者应对其商品推广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故广西某有限公司应向唐某承担欺诈的赔偿责任。
此外,第三人成都某有限公司已尽到平台应尽的警示、披露、监管等法定义务,无任何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
直播间里,主播声情并茂演绎悲情故事,打着“救人、藏宝”的旗号推销商品,让消费者出于同情下单购买。殊不知,这可能是精心设计的营销剧本,消费者应谨慎辨别。
□记者 李梦真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