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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欠款,伙同他人虚构上千万元债务 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助1930万余元悬空债权落地 版次:12  作者:  2025年09月25日

“被虚假债务‘夺走’的优先受偿权终于拿回来了,近2000万元工程款有着落了,多亏检察官发现假官司!”近日,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手持再审判决书,向通川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郑礼君表达谢意。这起历时7年、企业法定代表人伙同他人炮制千万元债务逃避执行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自造债主

企图“合法”转移财产

2015年1月,达州某床垫厂法定代表人雷某,以1565万余元签下厂房扩建施工合同。同年下半年,床垫厂因市场遇冷陷入资金困境,雷某无力支付工程进度款。面对建设公司“停工起诉”催讨,雷某担心名下财产被查封,在得知“承包人对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后,动了“提前转移厂房”的念头。

2016年1月,雷某串通孙某、符某、刘某虚构个人债务,向孙某、符某、刘某借款合计900余万元,约定年利率为25%,之后几人又精心伪造对账结算协议、欠条等材料,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场“合法”转移财产的骗局就此上演。

施工未完

厂房已悄悄易主

2016年7月,通川区法院接连收到孙某等3人的民间借贷起诉状,诉求雷某偿还本息1539万余元。立案仅7天,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次日,孙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雷某“配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法院随即裁定,将床垫厂部分在建车间,以1539万余元抵偿给3人。

2016年12月,车间扩建完工,经评估工程款及停工损失合计1930万余元。2017年7月,建设公司将床垫厂诉至达川区法院,胜诉获判1930万余元及优先受偿权。然而执行时,雷某提交“以物抵债”裁定,建设公司近2000万元债权沦为“纸上权利”。

调查核实

虚假诉讼浮出水面

2023年6月,建设公司向通川区检察院举报雷某虚构债务,转移财产。随后,承办检察官郑礼君发现诸多反常:普通员工孙某月收入仅5000余元,却声称能拿出数百万元现金出借;大额借贷全凭口头陈述和欠条,无一笔银行转账记录;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零对抗、调解协议在一周内迅速达成。“所有的疑点单独看或许存在偶然性,但叠加在一起,指向非常清晰——虚假诉讼。”检察院随即启动监督,成立刑民联合办案组核查“借贷真实性”。

办案组调阅卷宗发现,当事人对借款细节陈述高度一致,像提前“排练”过。办案组进一步排查得知,孙某是雷某公司员工,刘某是其好友,均非普通债权人。银行流水更显示,孙某无出借能力,刘某大额现金支付不合常理。

“你作为床垫厂会计,明知企业资金链断裂,为何还要多次大额借款给老板?”“你说出借的200万元是你家里多年的积蓄,可银行流水显示你从无任何大额取款记录,这笔钱到底从何而来?”……面对追问,孙某心理防线率先被突破:“根本没借款,是雷某让我这么做保厂子。”随后雷某等3人相继供述,承认伪造证据。办案组还查明,25%年利率超法律上限,调解书内容违法。

督促改判

撤销原民事调解书

2024年3月,通川区检察院以“虚假诉讼损害公共利益及债权人权益”为由,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并针对法院就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内容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这一违法情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纠正。同时,将雷某等4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6月,通川区法院再审,撤销原调解书,驳回孙某等3人诉求,并书面回复全部采纳检察监督意见。今年3月,公安机关对雷某等4人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5月,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通川区检察院查明,雷某等4人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相关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雷某等4人提起公诉。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吴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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