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居民王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他儿子在大竹县蒋家沟达州百岛湖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前段时间孩子被学校带出去实习,学校以保管学生工资为由扣押学生工资,且一周发一次生活费,生活费从学生工资里扣除。此外,学校称如果不去实习或者实习分数不满就不发毕业证或者延发毕业证。对此,王先生希望记者帮他打探一下,学校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15日上午,大竹县教育局职教股股长郑邦慧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学校每周发放生活费给学生,主要是大部分家长担心学生自控能力差、过度消费,增加家庭负担,希望学校代管费用,分次发放,集中对账。一般采取第一个月由学校垫支,减轻学生经济压力,后续月度从学生报酬中支取,这是大多数学生及家长自愿要求的。郑邦慧表示,凡是对学校代管学生费用每周发生活费有异议的学生及家长,县教育局将责成学校立即全部发到学生手中。
郑邦慧表示,学生实习分为自主实习和学校统一实习。而学生实习是自愿的,若不愿意参加当次实习,学校继续组织学生在校内进行班级教学,因此学校不存在强制学生实习的情况。学生实习考核以分数呈现,学校以书面文件和实习手册进行明确,杜绝随意性。
同时,学校还会从学生实习时间、安全、守纪、任务完成等多维度考核,给予学生实习分数并公示。实习分数合格准予按时毕业。实习分数不合格,学校允许学生毕业前后在校内外实习和家庭劳作,补齐实习后,及时发放毕业证,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见习记者 罗丁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