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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不该成为“导购” 版次:08  作者:  2025年10月23日

□王先奎

今年五月,我所在县城的一保险公司组织VIP客户百人大团,赴青岛、威海旅游,没想到,不少游客被导游“宰”了一把。地接导游带着大家,先后直奔珠宝店、乳胶制品店、保健品店购物。这几家店看似正规,说是经当地文旅部门核准挂牌的,可一进门,导游就开始“软硬兼施”——又是打苦情牌,又是半开玩笑地讽刺那些不愿掏钱买东西的游客,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地宣传商品。不少人没扛住,花了成千上万元,买了所谓“正宗”的珠宝玉饰、“正宗”的乳胶制品以及“长寿”保健品。可懂行的人都知道,这些地方卖的东西,大多价格虚高,真假难辨。事后拿去鉴定,果然上当了。我不禁暗想,“那些个导游不知要从中拿多少回扣!”

其实,导游变“导购”的现象,在旅游行业早就不是新鲜事了。经常是游客兴致正浓地游玩着,导游就把队伍拉到一购物点,而且时间上特别“大方”——只要你肯买东西,待多久都行。不管你愿不愿意买,一进店门,服务员就围上来,热情介绍、现场演示,想方设法让你相信:这里的东西又好又便宜。很多人一时冲动,就掏了腰包。等回到家才发现,自己买的东西不仅价格贵,而且质量差,真是被“宰”得不轻。就算你一分钱不花,可宝贵的游玩时间,一次次被耗在购物点,不也是一种损失吗?

从法律上说,导游带团,游客是付了服务费的。结果导游一边拿工资,一边和商家联手拿回扣,这其实有点欺骗的意味。有人可能觉得,买东西是自愿的,怪不到导游头上。可在这种“导演好”的购物戏码里,游客很容易就被带进去,不知不觉扮演了“消费者”的角色。导游成了“导购”,商店成了“陷阱”,宰客成了公开的秘密。

对旅游目的地来说,这么做,短期看似有利,长远来看却是自断后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识破了这种把戏,“景区不购物”已成为共识。你想,要是大家一提某地就说是“宰客区”,谁还敢来?游客都被吓跑了,景区还靠什么发展?

所以,要是真遇到黑心导游或商家,别忘了投诉维权。

我想到很多年前的一件事。那时,十块钱还是人民币的最大面额,我跟着一群老乡去河南少林寺游玩。车到站后,一个叫“白鸽”的女导游带着我们到她所说的“诚信饭店”,一家叫“少林寺中亚快餐店”的餐馆吃午饭。我点了两个小菜、一份汤和三两米饭,菜单上标价总共不到十块钱。结果上来的饭菜质量差、分量少,那碗汤更是离谱,一股糊味儿,简直就是洗锅水加了点盐。我气得随便吃了几口就去结账,收银员在算盘上一拨,居然要收56块!服务员还硬说菜是“名菜”,汤是“人参汤”。旁边几桌的重庆游客也都被宰了,但大多数游客慑于当地是武术之乡,不敢惹事,只好认栽。

我不服气,回到郑州,连夜在宾馆里撰写了一封题为《可恨,洗锅水冒充人参汤;可悲,为赚钱竟丢掉道德》的读者来信,寄往《河南日报》《郑州晚报》。

收到信后,《河南日报》《郑州晚报》及登封市工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少林寺工商所非常重视,迅即组织力量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在查证核实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很快吊销了“少林寺中亚快餐店”的营业执照。同时,旅游管理部门也吊销了女导游“白鸽”的导游资格,并在新闻媒体、行业杂志上曝光。这一事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外出旅游,游客期待的是“诗与远方”,而非“陷阱”“套路”。若遭遇“宰客”乱象,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投诉维权。不过,我更希望,旅游目的地所在的文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大力整治旅游行业的通病、诟病、顽疾,狠刹旅游服务业的不正之风,净化旅游环境,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让旅游目的地真正赢得游客赞誉,毕竟没有哪个旅游市场靠“套路”能走得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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