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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住房租金、房贷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版次:11  作者:  2025年12月09日

12月1日起,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住房租金、房贷利息方面信息,确认过程中纳税人填报如果遇到问题怎么办?请看以下这些常见问题和易错情形官方解答。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问: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问:年度中间换租造成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答: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问:夫妻双方可以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问: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并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填报过程中,遇到“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的询问时,如果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果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四川建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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