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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桥水库严禁垂钓却每年捕捞,合理吗? 水库管理处:为了生态良性循环和环境平衡 版次:04  作者:  2025年12月10日

近日,开江县居民刘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开江县宝石桥水库是淙城街道和普安镇居民的“大水缸”,严禁钓鱼,然而管理方每年开展捕鱼。刘先生希望记者帮他打探一下,宝石桥水库严禁垂钓却开展捕鱼,这是否合理?

12月8日,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水资源科科长黄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开江县宝石桥水库始建于1958年,总库容1.0142亿立方米,国家大(二)型水库,集雨面积16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2000余亩,库岸线长153公里,既承担着全县工农业生产用水,更是淙城街道和普安镇20余万居民生活的唯一饮用水源。

黄艳说,在饮用水源地垂钓将产生以下危害:垂钓者使用的鱼饵、诱食剂等化学物质会溶解于水中,可能含有的有害成分会直接污染水源;垂钓者垂钓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如塑料包装、废弃鱼线、鱼钩等,滞留在此难以降解,将持续对水体和岸边生态造成破坏。并且,若对垂钓者放任不管,水体中的鲢鳙鱼、鲤鱼、鲫鱼、草鱼等鱼类分布平衡被打破,饮用水源地水质将面临威胁。

为切实保护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开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2018年、2025年先后三次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钓鱼游泳的通告》,明确提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宝石桥水库钓鱼、游泳以及进行其他污染水体的活动”“在宝石桥水库库区钓鱼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等内容。

黄艳称,为持续改善库区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渔业养殖对水质保护的积极作用,2021年12月7日,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宝石桥水库生态渔业管护方案》,明确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县公安局、县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库区乡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管理、经营、保护宝石桥水库生态渔业资源。

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组建了水资源保护大队,负责宝石桥水库日常渔业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禁渔禁钓工作。根据达州市水产学会编制的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的有关水质生物修复方案,宝石桥水库采用“以渔净水”生态治理模式。每年4—7月,管理处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投放不同规格滤食性鲢鳙鱼鱼苗,利用其摄食浮游生物的习性净化水体。

“每年渔业捕捞销售所有收益全部上缴县财政。”黄艳表示,根据水库生态承载力,每年避开禁渔期(3月1日至6月30日)对大规格(3斤以上)鲢鳙鱼制定生态性捕捞计划,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和环境平衡,维持水域生态平衡与水质净化效能的可持续性。

□见习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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