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卓
记忆是条窄巷,多数人,多数事,不过是巷中错身的影子,模糊了面容,便散了。社交场里的寒暄,有时便像一场无声的淘洗,各自提着往事的篮,能打捞起的,总是寥寥。
前几日,在一场不算热闹的聚会里,我见着他了。隔了许多年,他周身的气度的确不同了,是那种被岁月与世面打磨过的圆融,在灯下泛着不容忽视的光。有友人引我过去,笑说:“可还记得?当年一个锅里吃过饭的。”我报上姓名,他端着酒杯,目光从我脸上滑过,越过我的头顶,投向远处的虚空。那眼神里是茫然,像看一张从未见过的、无关紧要的招贴画。友人急了,忙不迭地提示,说起某年某月某件我们一起经历的旧事,每个细节都表述得细如发丝。他听着,眉头微蹙,似在记忆里费力翻检,末了,仍只是抱歉地、客气地一笑。
这样的事,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我赶忙拦住还想继续提示的友人,轻轻摇头。何必呢,这本是极自然的事。当年同处一个大厅,他是早已崭露头角的才俊,我是角落里不声不响的寻常人。他的世界车马喧嚣,我的天地门可罗雀。两条线偶然交会于一个叫作“单位”的点,而后便沿着各自的轨迹,奔向再无重叠的远方。我于他,或许从未真正进入视野,不过是容易被忽略的背景音乐,曲终人散,音乐自然也就消散了。这并非谁的过错,只是记忆的筛眼,向来只留住认为重要的沙金。
这让我想起旧时学堂里一位先生的感慨,他说,人生在世,贵在“人不求人一般大”。这话初听有些冷硬,细想却很通透。我们常常不自觉地,将自己的分量寄托于他人的记得。尤其面对那些如今看来“高”了的人,总渴望那一句“原来是你”,仿佛这确认,便能将自己那段已泛黄的岁月也镀上一层金边,证明曾经共过时空。这何尝不是一种隐秘的“求”?求一点认可,求一份关联?
可真正的自在,或许恰在这“不求”里。我既无所求于你,你记不记得我,便如同风记不记得它拂过哪一片叶,水记不记得它映过哪一朵云,无关紧要。我的来路,我的足迹,我的悲欢,自有我的生命为之作证,并不需要另一双眼睛的确认来赋予意义。他遗忘了,于他无损,他的人生画卷依然完整而辉煌;于我,则更无失,我记忆里的那些晨昏与灯火,并不会因此褪色分毫。
如此想来,那一刻的不相识,非但不尴尬,反倒生出一种奇异的轻松。像两本各自写完的书,偶然并排放在一起,封面陌生,内文也并无互注。我们点头、微笑,为这偶然的同架而互相致意。而后,继续待在各自的世界里,沉静,自足。
这大概便是时间与际遇教给我们的一课:被人遗忘,本是人间寻常事。记得,是情分,是机缘;遗忘,是自然,是常态。时间的锚,沉在自身价值的深海里,不为任何过往的风浪或他人的目光所动。
如此,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