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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教职工办理托幼健康证费用该谁出? 部门:目前尚未制定统一报销政策 版次:02  作者:  2026年01月28日

近日,达城市民王女士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她在通川区一家公立幼儿园任职多年,园方要求教职工自费办理托幼健康证。她了解到,其他公立幼儿园均可报销该笔费用。对此,她想请记者打探一下,通川区教职工办理托幼健康证费用该由谁承担?该园仅为教职工购买“三险”是否合规?

1月22日,通川区教育局民职股股长王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相关制度,幼儿园在岗工作人员应当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每年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取得相应健康合格证,保障在园儿童健康。关于办理托幼健康证费用的承担方式,目前通川区尚未制定统一的报销政策。经调查核实,各幼儿园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同做法,建议当事人妥善保管缴费票据等相关凭证,与所在幼儿园进一步协商。

关于当事人反映的幼儿园只购买“三险”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王宇明确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针对社保缴纳问题,建议当事人向人社部门反映。

“目前,我们已责成各幼儿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待遇。”王宇表示,建议当事人与幼儿园进一步沟通协商相关问题,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仍有疑问,可联系通川区教育局民职股:0818-2151829。

□见习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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