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渠县居民想重建老房子要注意些啥? 静边镇政府详解相关政策 版次:03  作者:  2026年02月04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罗丁山) 近日,渠县居民李女士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她老家在渠县静边镇,父母打算退休后回老家养老。由于老家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需要申请拆除重建。

对此,李女士希望记者帮她打探三个问题:一是申请在原宅基地上新建房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是什么?二是目前新建农村自建房,政府是否有相关补助政策?如果有,具体补助是如何核算的?三是由于父母尚未退休,若提前申请新建房屋且通过审核,是否有规定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建设?

1月22日上午,静边镇政府村建办负责人隗晓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符合农村危房改建政策的首要条件是,申请人户籍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不是就不能在本村拆除重建。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三个问题,隗晓洪逐一进行了回复:一是如果符合建房条件,需由本人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交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籍信息及原房屋产权证或土地证原件。二是按照当前政策,只有农村“六类”人员危房新建可享受危旧房改造补贴。这“六类”人员分别为: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户、其他脱贫户。若为退休人员,目前建房没有补助。三是若申请人通过审核并办好建房手续,房屋必须在两年内建设完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90023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113

蜀ICP备1201389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