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罗丁山) 近日,大竹县天城镇居民杨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因修建大竹至垫江高速路,他家获得一个失地农民社保名额,组长最初告知社保缴费需6.2万元,可实际扣了7万元。他希望记者帮忙打探一下,多扣的部分能否退还。
杨先生介绍,2024年上半年,因修建大竹至垫江高速路,他家被占3.1亩土地。按规定,他家获得一个失地农民的社保名额。此前,组长在微信群通知,每个社保名额本人需缴费6.2万元。结算费用时,组长却按每个社保名额7万元的标准扣除。
据了解,该组本次征地涉及55个社保名额,多扣费用40余万元目前由组长保管。不少参保的失地农民曾提出退还多扣的费用,始终未得到明确回应。
当事人反映情况是否属实?3月10日,大竹县天城镇李子村党支部书记范用才向记者解释,修建大竹至垫江高速路涉及该村1、2、3、4、6、7、9组,因各小组人口及所占田土数量不一,各小组的社保缴费标准并不统一。
范用才表示,7个村民小组的社保缴费标准由各小组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确定,根据各户被占土地面积实行找补。其中3组4组每个社保名额缴费9万余元,9组每个社保名额缴费9万元,7组每个社保名额缴费7万元为全村最低,因此不存在退费情况。
随后,李子村7组组长张芬告诉记者,他从未在村民群里发过“每个社保名额缴费6.2万元”的信息,是村民按照相关政策估算的。该组有75户村民,上级审批了55个社保指标,按被占土地面积分配后,仅有30余户获得社保名额,40余户被占土地村民没有享受到该政策。
“我们听取了很多没有享受社保人员的意见,让他们也能沾沾光。”张芬表示,该组先后通过召开4次小组村民会议并签字确定,每个社保名额缴费为7万元,多扣的费用之后由全组200多人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