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罗丁山) 近日,开江县的刘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称其妻子患恶性肿瘤,手术及化疗耗尽家中积蓄,生活陷入困境。他希望记者帮他打探一下,重大疾病家庭如何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3月16日,开江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及《开江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开江县已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低保申请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正式提出,由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审核确认工作,县民政局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申请人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时,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家庭财产状况相关证明、重大疾病诊疗凭证等,并填写《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乡镇(街道)将依法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公开公示等工作,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告知具体原因。
该工作人员提醒,若已向相关乡镇(街道)提交低保申请,而该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未按时限审核确认,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申请人可向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818-8181127。
该工作人员称,接到投诉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他们将督促相关乡镇(街道)限期办理;若暂不符合条件,将详细说明政策依据和认定理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救助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