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序) 近日,渠县公安交管在李馥—渠县北互通公路上查获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依法对驾驶员廖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卸载转运,完全消除违法状态后方可上路行驶。
经查,廖某某当天装载鹅卵石从渠县出发,计划经高速公路前往广安市。经现场称重核验,该车核定载质量为31吨,实际载货质量达92.68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99%,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渠县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货车超载超限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风险源,不仅会损坏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更会大幅提升事故发生概率,严重威胁公共通行安全。广大货运从业者和货车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超载超限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