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罗丁山) 近日,大竹县文星镇居民黄女士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她到当地某银行网点存款,没想到存款变成了保单,如今急需取款竟被告知要扣违约金。然而记者调查核实发现,原是当事人自愿购买的保险产品。
黄女士介绍,2022年3月12日,她带着1万元现金前往文星镇某银行网点存款,网点工作人员引导她使用原有的银行卡在机器上办理,并告知“每年存1万元,连续存5年,利息收益较高”。此后,她每年通过手机银行转入该卡1万元,已连续转了4年。今年,黄女士的儿子准备结婚急需用钱,她去该银行网点准备将存款提前取出,工作人员却告知她购买的是保险产品,目前尚未到期。该工作人员称,若再存1年,2027年3月12日到期后,黄女士可领取5万元本金及901元利息。
“他们说,提前取不仅没有利息,还要承担8000元违约金,只能取3.2万元。”黄女士对此表示难以接受,她希望全额取回4万元,不要利息。
当事人黄女士反映情况是否属实?3月20日,该银行网点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黄女士的说法。经网点核查,黄女士购买该保险产品是知情自愿的,该负责人还调取了黄女士购买保险时的回访录音用以证实。“工作人员在推荐各种理财产品时,会遵循客户自愿购买原则,并对购买确认环节进行证据保存,确保整个销售过程严谨合规。一旦形成合约,双方就要按照约定条款执行!”该负责人表示,对于黄女士购买保单一事,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