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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销声匿迹到难逃法网,一文读懂“梅姨”案始末 “梅姨”是怎么落网的? 版次:06  作者:  2026年03月23日

左为广州警方公布模拟画像,右为画像专家林宇辉绘制。

近日,广东警方宣布,曾经在多起拐卖人口案中出现的嫌疑人“梅姨”落网了。此消息一出立即冲上热搜,因为“梅姨”此前无照片无姓名无地址,行踪成谜,连警方都宣布无法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存在。

从“可能不存在”到落网,案件转折给了社会舆论巨大的冲击。为何抓捕“梅姨”难度大,她是怎么落网的?她曾犯下哪些恶行?她是否会像张维平那样判死刑?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东省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通过“梅姨”贩卖。2023年4月,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始终未能归案。

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近期专案组将嫌疑人谢某某抓获。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梅姨”作恶有多深?

此前公开报道显示,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申聪),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2016年,张、周等人被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称所拐儿童均通过“梅姨”贩卖。

张维平交代,初次通过“梅姨”贩卖小孩,收养孩子的夫妇给了他12000元“收养费”,他给了“梅姨”1000元当做介绍费。后来他发现,“梅姨”并不关心孩子的来历。她承诺,只要有孩子她就收。而孩子卖到什么地方,“梅姨”也从不和张维平提起。两年间,每隔数月张维平就偷个孩子经“梅姨”之手卖掉。每次下手前,张维平会事先和“梅姨”联系好,她找好买家谈好价格,转告张维平。张维平得手后,双方约定地点交易。

目前查实,“梅姨”涉及9名儿童被拐卖案,万幸的是,这9名儿童均被找回。

“心里的疙瘩终于要解开了”

“我的儿子申聪也问我:‘爸爸,你是不是这一辈子追不到她,你心里有个坎过不去啊?’我说是的,我心里真的过不去,在我心里像个疙瘩一样,一直憋在我心里。”申军良说,“今天这个疙瘩终于解开了,因为‘梅姨’落网了。”

申军良是“梅姨”案受害者家属,其儿子申聪于2005年1月4日在广州增城被抢走,当时年仅1岁。此后的21年里,申军良从未停止寻找。

2016年,“梅姨”案重要下线张维平落网。申军良从那时起开始了对“梅姨”的追查。他从广州增城到紫金县,辗转多地,走访每一个可能接触过“梅姨”的人,并将线索一次次提供给警方。

“张维平一开始说谎,说申聪卖给了增城一个阿婆。”申军良回忆,他在增城走了一年零三个月,每一个乡镇、每一条街道都走遍了。“那时候我甚至写过遗书,想用命换孩子回来。”

2020年,被拐15年的申聪终于被找回。但申军良并未停下追查的脚步。

3月22日下午,申军良从山东济南出发前往广州,配合警方调查。

“梅姨”究竟长什么样?

“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始于2017年。2017年6月,广州增城警方发布一则关于“梅姨”的悬赏通报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通报中还附有一张“梅姨”的黑白画像。

2019年,山东省公安厅原首席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受邀绘制第二版梅姨模拟画像。

此前申军良父子团圆时,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细节。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都进行了排查,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梅姨”的踪迹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便是此次落网。不过,目前官方尚未发布“梅姨”落网后的正面照片,这也是公众的关注焦点之一。

有媒体报道称,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时间跨度长达20年,“梅姨”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足30%。曾参与绘制模拟画像的专家林宇辉表示,希望网民理性看待此事,因为官方尚未公布“梅姨”的真实样貌,相似度还无法定性,他也期待警方最终公布“梅姨”的真实模样。

此外,其同居三年的男友回忆称,“梅姨”极其谨慎,从未让人看过她的身份证,两人也从未拍过照片。至于“梅姨”的真实照片、年龄户籍等关键身份信息何时公布,有律师表示,通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官方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梅姨”为何多年难抓捕?

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刘长分析认为:“不是她有特别强的反侦查能力,不是她有什么特殊手段,相反很有可能因为她特别普通,你根本想象不出她是一个犯罪分子。从我们办理这个案件的角度来看,在庭审当中拐卖儿童犯罪的张维平有一些供述,他讲过他怎么认识的‘梅姨’,包括他每一次作案之后,是通过‘梅姨’介绍,把小孩再进行转卖。‘梅姨’既给人介绍小孩进行所谓的‘抱养’,也给人介绍对象。从张维平的描绘来看,‘梅姨’可能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甚至有可能认为自己在做某种好事,所以她是这么一种社会角色,就导致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大家没有找到她。”

刘长还表示,这些被拐儿童的案件多发生于20多年前,受当年技术手段等条件的限制,警方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准确找到“梅姨”,确实会面临很多困难。

刘长进一步说:“从张维平案的庭审查明情况来看,当时被拐卖的儿童群体,大致都是距现在20多年前,而且案发的地点都是在工厂、出租房,一些流动人口特别密集的地方。那个时候作案留下的痕迹特别少,这也是导致办案困难的一个方面。”

刘长分析,“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梅姨”的行为符合本罪的行为要件,视情节可能面临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认为,此前该案主犯张维平已因拐卖儿童罪被执行死刑,而“梅姨”作为该案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中转、贩卖环节,如果最终查实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仍可能被判处死刑,具体要看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结果。

□综合央广网、大象新闻、羊城晚报、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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